原项目名称:**县乐桥镇乡村**建设项目一期(环境治理工程)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5-04-23
**县乐桥镇乡村**建设项目一期(环境治理工程)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县乐桥镇乡村**建设项目一期(环境治理工程)”(项目编号:****)招标文件补疑公告如下:
一、答疑公告:
提问一:本项目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8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我单位项目经理业绩为:古镇棚户区改造(综合整治类)项目,项目内容包含:建筑整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现在已针对“28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开具业主证明。问:此业绩是否满足招标要求?
回复:如提问业绩的证明材料****工程部分的金额,须提供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委员会不予认可。
提问二:提供2个设计业绩或2个施工业绩能否打满分,还是提供一个设计业绩和一个施工业绩打满分?请予以明确,谢谢。
回复:提供“2个设计业绩”或“2个施工业绩”或“1个设计业绩和1个施工业绩”均可,但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提问三:招标文件P71-P72页中“投标人奖项荣誉”“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或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提供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获得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国****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我单位提供的奖项项目是市政资质招标,合同、竣工报告,均显示市政类型,项目获得****协会颁发的“徽园杯”、“安全标准化工地”是否符合要求?
回复:“徽园杯”予以认可;“安全标准化工地”不予认可。
二、澄清公告
1、“本工程工期紧,合同价中已包含因赶工期可能产生的费用。对于承包人延误工期等违约行为,发包人将严格执行合同有关违约条款,并有权切除承包人剩余工程量重新公开招标,切除部分费用从承包人合同款中扣除,并将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应为:“本工程工期紧,合同价中已包含因赶工期可能产生的费用。对于承包人延误工期等违约行为,发包人将严格执行合同有关违约条款,并有权切除承包人剩余工程量重新公开招标,切除部分费用从承包人合同款中扣除,因履约不到位,履约保证金将作为违约赔偿处理。”
2、本项目建设地点为:**省**市**县乐桥镇。
3、本项目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4 相关政策要求中“(1)承包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用工行为,必须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22 号)以及《****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合政办〔2017〕37 号)等文件精神的有关规定,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承包人必须在****银行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户资金使用、监管严格按照《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人社2021(53)号文)执行。本工程工资性工程款及工资性工程进度款按《关于发布**市建设工程人工费计算最低标准的通知》(合造价〔2022〕8号)及《**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建设局)规定执行。中标后承包人按上述文件规定办理相关专户设立、工资支付等事宜。”应为:“(1)承包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用工行为,必须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1〕53号)及**省、**市等文件精神的有关规定,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承包人必须按照**市相关文件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户资金使用、监管严格按照**市相关文件执行。本工程工资性工程款及工资性工程进度款按《关于发布**市建设工程人工费计算最低标准的通知》(合造价〔2022〕8号)及《**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建设局)规定执行。中标后承包人按上述文件规定办理相关专户设立、工资支付等事宜。”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
地址:**省**市**县乐桥镇京徽路9号
邮编:231500
联系人:李主任
电话:0551-****6788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县东顾山街道晨光路17号**水岸写字楼3楼
邮编:231500
联系人:何工
电话:0551-****1305
2025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