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复省道S330里石线新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审批
海南-临高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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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分 类:
发文机关: 环****管理处 成文日期: 2025-04-25
名 称: 关于批复省道S330里石线新改建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文 号: 琼环函〔2025〕61号 发布日期: 2025-04-30 08:38
备案登记号: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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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复省道S330里石线新改建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公路****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省道S330里石线新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等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省道S330里石线新改建工程(以下简称“工程”)路线起点位于澄****农场北侧,途经**县多文镇、加来镇,终点位于**县南宝镇东侧,与省道S211波华线平交。工程全长35.927km,其中**段全部为**,长度为7.18km;**县**段13.91km,改建段13.847km,完全利用段0.99km。工程新改建段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车速60km/h,路基宽12m(局部10m),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完全利用段为双向四车道二级公路,路基宽19.5m,设计车速60km/h,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桥梁18座;涵洞59道)、交叉工程,设取土场2处、弃土场2处、施工生产生活区5处,施工便道870m。

根据《报告书》的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厅原则同意《报告书》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工程应按照《报告书》所列性质、规模、地点、选线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行设计和建设,严格落实《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要求,将工程建设运营产生的生态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二、减缓工程建设生态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一)坚持“生态优先、最小干扰”原则。采取永临结合、统筹布设临时施工场地,控制占用耕地和林地数量,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修复。工程取土、伐林,占用生态保护红线、耕地、林地,跨越铁路等须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依法履行相关手续,否则不得在相关区域开工建设。

(二)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施工占地和开挖前应将表土剥离后集中堆放,确保工程后期及时做好临时占地的复垦或生态恢复,生态恢复的植物物种应选择当地乡土物种。工程穿越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应采取有针对性的生态保护措施,确保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生态功能不弱化。

(三)严格控制噪声影响。科学制定施工计划和运输方案,采用低噪声设备和先进的施工工艺。施工期应对公路经过的声环境保护目标临路一侧合理围挡,禁止噪声较强的机械在居民休息和学生上课、休息时间施工,避免多台高噪声施工机械同时施工。落实低噪声路面建设、声环境保护目标处限速等噪声防护措施并预留噪声治理资金,同时加强运营期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噪声跟踪监测,根据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配合地方相关主管部门,合理规划沿线土地利用性质,公路两侧噪声超标范围内不得**居民住宅、学校、****疗养院等噪声敏感建筑物。

(四)加强地表水体水质保护。优化跨河桥梁设计,尽可能减少涉水桥墩数量。桥梁基础施工应选择枯水期,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和合理施工方式,尽量减少对水体扰动。临时施工场地不得设置在河道防护范围内。施工期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全部进行综合利用。

(五)落实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不设置临时用地和有毒有害物质的堆料场;禁止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排放污水、倾倒垃圾等排污行为。

(六)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落实扬尘防治“六个100%”措施,取弃土场采用洒水和设置防风抑尘网措施,矿粉和水泥等物料封闭贮存;混凝土和水稳拌合站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至满足《水泥工业污染控制标准》(DB46/524-2021)后由15m排气筒排放。沥青拌合站采取全封闭作业,沥青烟气经“静电除油捕集+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至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后由15m排气筒排放。骨料烘干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其中颗粒物须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导热油炉燃烧废气处理至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6/622-2024)后由15m排气筒排放。使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运输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以及满足国家质量标准的燃油。项目部食堂油烟经净化设施处理至满足《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6/613-2023)后引至楼顶排放。

(七)落实固体废物管理措施。施工期土方尽量回填利用,拆除的老路路面旧料及建构筑物部分用于路基填筑,剩余土方和建筑垃圾与桥梁桩基钻渣、沉淀干化后的泥浆、干化的淤泥等一起运至弃土场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定期交由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八)严格环境风险管理。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器材,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合理设置桥(环境敏感路段)面径流收集系统,加强径流收集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对发生污染事故后的桥(路)面径流等进行有效及时处理。

(九)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制度,认真做好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工作。

三、工程建设规模、地点、生产工艺以及采用的环境保护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时,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报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厅重新审核。

四、你公司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应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工程设计、施工合同,全面落实《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工程竣工后,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工程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否则不得投入使用。

五、**县、****环境局负责该工程“三同时”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送**县、****环境局,并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日常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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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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