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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文机关: **县人社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04-30
关于****申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延续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保障部令第19号)的规定,我局受理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延续申请。经审查,其申请材料符合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延续条件,拟准予****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延续。****公司情况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间,个人或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公示受理单位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单位公章。反映情况和问题时,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从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10日
受理单位:****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股
地址:**县日峰镇状元路216号402室
邮政编码:344600
联系电话:0794-****906
| 许可类型 | 行政许可设立依据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和文号 | 行政许可证号 | 审批机构 | 许可决**期 |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延续 | 《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 **** | ****1022MA7MP5MH98 | 杨洋 | 行政许可延续决定书A****004号 | 361********703014 | ****社会保障局 | 2025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