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村回族自治县文化艺术中心改造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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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孟****艺术中心改造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
标段(包)编号 ****/01
标段(包)名称 孟****艺术中心改造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
公告内容
孟****艺术中心改造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孟****艺术中心改造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3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孟****艺术中心改造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孟村****改革局以孟发改备字〔2025〕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项目概况:本项目估算总投资1028.85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孟****艺术中心改造提升项目,原有建筑主体共两层,总建筑面积为4175㎡。本项目在现有整体基****艺术中心标准建设,对现有建筑进行升级改造,改造内容包括:一&二层室内改造升级、内墙粉刷、吊顶及墙面隔音饰面、门及门套更换、卫生间改造升级等,建设地点:**省**市孟村回****艺术中心。2.1.2计划工期:100日历天。2.1.3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现行设计标准和规范要求。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模式,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工作。设计: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与本项目工程设计有关的服务工作。施工: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工程施工及保修等工作。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9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具备(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设计综****设计行业资质(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3.1.2其他要求:(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1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自2025年04月30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标书代写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贰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4)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标书代写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4-30 09:00至2025-05-09 17:30(**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专区(http://hb.****.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5-21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进宝**专区(http://hb.****.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招采进宝**专区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按照河****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方式评审并实行远程异地评标。(2)招标代理费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颁发的计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的方式收取。付费主体为“招标人”。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招财进宝**专区向****提出,联系人:刘祚,联系电话:157****8920。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孟村回族****建设局****办公室

电话:0317-****456

电子邮箱: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孟****艺术中心改造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 投标人/供应商 1200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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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县团结路14号**省******中心S5号楼906室


刘祚吕品
157****89200317-****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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