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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编号:**** | ||||
| 一、招标概况 | ||||
| **市2023年度汪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绿色农田示范)、2024年****央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服务单位采购于2025年4月18日在**市新农网发布第二次磋商公告,2025年4月29日在**市华盛大道52号三楼开标,并于2025年4月29日完成评标工作。****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市2023年度汪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绿色农田示范)、2024年****央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服务单位采购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二、评标结果 | ||||
| 中标候选人 | ||||
|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备注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 | 建达****公司 | ******公司 | |
| 投标报价(%) | 59% | 59.5% | 59.2% | |
| 质量目标(如有) | 验收合格 | 验收合格 | 验收合格 | |
| 工期 | 60日历天 | 60日历天 | 60日历天 | |
| 三、公示时间 |
| 公示期为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7(**时间)。 |
| 四、异议与投诉 |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
| 五、联系方式: |
| 1.招 标 人:**** |
| 地址:**市**路97号 |
| 联系人:杨先生 |
| 电话(传真):135****1099 |
| 2.招标代理机构:**** |
| 地址:**省**市施州大道153号怡江**C单元1007室 |
| 联系人:胡先生 |
| 电话(传真):133****2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