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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障厅关于印发<**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64号)文件规定,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请、公平公正”的原则,经材料审核、实地核查,现拟认定****为**县就业培训定点机构,承担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包括失地农民)等九类人员开展就业技能培训任务。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李碧莹
机构地址:******工业园5****创业园
培训专业:电子商务师、互联网营销师
培训时长:120课时、90课时
公示期为2025年5月6日至5月12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股。
联系电话:071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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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