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4-30 10:11
根据《**乡村**局 山****保障厅关于做好就业帮扶车间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晋乡振发〔2022〕102号)和《**乡村**局 ****社会保障局关于认定就业帮扶车间的通知》(兴乡振发〔2023〕48号)文件精神,经县农业农村局、****保障局审核,****箱包厂符合我县帮扶车间认定条件。
现予以公示,自2025年4月30日—5月9日(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如有问题、意见或建议,****农业农村局反映。
电话:0358-****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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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