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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四号线信号专业无线系统局部改造工程监理项目[项目编号:****]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 | 资审不通过 具体原因 |
| 1 | **** | 通过 | |
| 2 | ******公司 | 通过 | |
| 3 | **铁一院****公司 | 通过 | |
| 4 | **现代****公司 | 不通过 | 类似项目业绩材料未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满足资格评审审查表第2.1.2项要求 |
| 中铁****公司 | 通过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联系人:余工
联系电话:020-****8982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运输局****管理处
联系电话:020-****0095
联系地址:**市**区天**二路1号
招标人名称:****
日期: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