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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各拍卖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商务局对**市2024年12月31日前,经批准取得从事拍卖业务许可的19家企业(以下简称拍卖企业)开展年度核查工作。**市应参加今年核查企业19家,其中,17家企业按要求报送年度核查材料,2家企业未按要求报送年度核查材料。现将年度核查情况及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一、合格企业14家(详见附件1)。请有关企业于2025年5月30****商务局贸易管理科领取《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地址:**市**区白沙大道西10号三楼,联系人:卢亚旻,联系电话:0750—****982)。
二、限期整改企业3家(详见附件2)。请有关企业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完善各项制度,并于5月30前将****门市商务局审核。
三、已连续2年以上未参加年度核查,并办理了营业执照注销登记,但仍持有《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的2家企业(详见附件3)列为不合格企业,上述企业如不再从事拍卖业务,请依法办理注销手续,交回《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特此通报。
附件4——2024年年度核查建议注销经营许可企业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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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