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类别:】 【发布时间:2025-04-30】
购买法律服务项目(第二次)比价公告
我部购买法律服务项目因有效报价人不足3家,现再次进行直接面向市场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购买法律服务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一)服务地点:**市**区。
(二)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起2年。
(三)项目预算:8万元。
(四)服务内容
1.参与采购人的重大决策、重大经济活动的论证、列席重要会议,并现场提供法律咨询。
2.参与采购人制定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的活动,并提供法律论证意见。
3.按照要求审查采购人签署的所有合同、协议等重要法律文书以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书,维护采购人的最大合法权益。
4.参与采购人承办、洽谈、签约的重大项目谈判,维护采购人的最大合法权益。
5.对采购人日常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协助采购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6.按照采购人要求审查规范性文件等。
7.应采购人要求,参加或列席有关会议,现场提供法律咨询。
8.参与采购人处理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参与化解信访、犯罪案件,并提供法律意见。
9.根据采购人委托,就有关事项出具律师函。
10.就采购人遇到的各种需法律协助的事务提供法律意见或建议,并提出处理方案或方法。
11.根据采购人临时指示处理其他与法律相关的事务。
(五)服务要求
1.对采购人的法律咨询及法律事务,应按采购人要求作出专业解答,一般应在两天(紧急事务应在一天内)内作出书面回复,并对相关问题提出具体的可操作方案和解决途径。
2.对采购人的法律事务原则上主办律师都需亲自把关;对于重要法律文书应由主办顾问律师亲自审核签字。
3.中标方应明确不少于2名主办顾问律师负责我部相关工作,指派主办顾问律师之一提供固定时间的上门服务,并确保主办律师不更换。
4.采购人有需求时,主办律师应在6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响应。
5.在**市具有办公场所和硬件设施、专业技术、服务人员和售后服务能力,无三资(外资、中外合资、中外**经营)、港澳台背景。
(六)其它要求
为采购人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律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政治素质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近3年内没有受过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协会的行业处分。
3.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熟悉招标采购及合同履约等相关领域法律法规,切实维护我部及所属人员合法权益(需提供满5****事务所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没有海外背景。
四、付款方式
1.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采取按年度付款的方式结算。支付款项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有效发票,且收款方、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成交供应商名称一致;采购单位在30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款。
2.供应商提供本章服务要求中的法律服务,不再另行收费。若采购人有包括但不限于复议、诉讼、仲裁、申请执行等的,另行与供应商协商确定收费等具体事宜,供应商按不高于收费标准的8折另行收费。
五、报价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供应商须在军队采购网(www.****.cn)登记备案(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截图);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十)报价人须具有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六、报价要求
(一)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5月9日9时00分至9时30分。标书代写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市**区(详细地址电话咨询)。标书代写
(三)报价方式:指定专人密封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如未密封或不慎提前**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四)报价文件格式要求(详见附件):
1.报价函;
2.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为授权代表参与报价);
5.供应商承诺声明;
6.纳税证明材料;
7.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
8.军队采购网登记备案截图;
9.报价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注:以上资****事务所公章。
七、比价会议组织时间及地点
(一)组织时间:2025年5月9日9时30分。
(二)组织地点:**市**区(具体地址电话联系)。
本项目不收取任何费用,参与比价所产生的的一切费用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成交原则
在均满足服务要求的情况下,选择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如多家供应商报价相同,现场随机抽签选取成交供应商。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cn)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931-****317
地 址:**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