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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报来的《化寿水库灌渠清淤修复及三面光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工程初步设计由信宇****公司/**同威****公司编制完成,****设计院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及有关部门评审。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上****设计院有限公司评审通过的《化寿水库灌渠清淤修复及三面光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业主:****。
四、项目建设地点:**县山心镇高田村,沙塘镇**村,安善村,**村,合成村。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包括清淤工程、清表工程、修复工程等。****水库灌区农用灌渠(高田村渠首﹣沙井水库﹣一中路口段)进行清淤、修缮及改造,总长8549米。清淤总长8549米;三面光混凝土明渠修缮总长6489米,其中,总干渠段现状为上顶宽5米、底宽3米、深1.8米,修缮总长4140米;西干渠和东干渠段上顶宽4米、底宽2米、深1.8米,西干渠修缮总长2143米,东干渠修缮总长206米;设置机耕盖板便桥16处,人行盖板20处,修缮分水闸6处,修缮斗口42处,新增踏步阶梯20处,拆旧重建踏步阶梯11处。
六、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
(一)项目总投资 784.97 万元。工程费用 709.38 万元(其中建筑工程 677.88 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14.1 万元,临时工程 17.4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67.82 万元(其中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费 2.13 万元),预备费 7.77 万元。
(二)资金来源:2025 年第一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资金及县级财政资金配套。
请据此批复按基本建设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施工图设计阶段应在深入调查核实相关技术资料的基础上,根据相关规划对工程设计方案作进一步的分析论证和优化,确保项目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实施。
此复
附件:化寿水库灌渠清淤修复及三面光建设项目总表
****改革局
2025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