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人民法院大邑县人民法院物业及餐饮服务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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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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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物业及餐饮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物业及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址:**省**县**大道86号

联系方式:138****7166

供应商(乙方):****

地址:**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601号1栋1单元7层701号

联系方式:182****487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物业管理服务 1(项) ¥1,770,227.65 ¥1,770,227.65 按照《财政****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执行。 合同期内,采购人有权对物业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如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则采购人有权根据考核办法扣减费用;一年内出现三次月考核不足85分,视为年度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直接终止合同。 办公区物业管理考评、考核标准依据本项目物业管理要求,由采购人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按百分制实行月考评,采购人根据工作实际对考评标准不断完善和细化。要求秩序维护有力,办公区秩序良好,杜绝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各项服务综合满意率达到95%以上。月度综合考评在90分以上(含90分),采购人按合同约定全额付款;月度综合考评在85-90分(含85分),采购人按合同每月物业管理费金额的1%进行扣款;月度综合考评在85分以下(不含85分),采购人按合同每月物业管理费金额的5%进行扣款;一年内出现三次月考核不足85分,视为年度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直接终止合同。

合同金额: 1,770,227.65元,大写(人民币):壹佰柒拾柒万零贰佰贰拾柒元陆角伍分

履约期限:2025年05月01日至2026年04月30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4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4月3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物业及餐饮服务合同_****0430.pdf

****

2025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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