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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做好我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更好发挥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作用,****建设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公租房相关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广大人民群众
二、征集内容
保障对象在享受公租房保障后出现以下情形之一,都应当按规定退出公租房:
(一)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方式骗取公租房的。
(二)将承租的公租房转租、出借,改变房屋结构或使用性质的。
(三)将承租的公租房进行抵押、买卖、变相出卖使用权的。
(四)在公租房中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违反租赁合同,未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和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并已超出6个月的。
(六)家庭收入或资产已超过住房保障规定标准的。
(七)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的。
(八)出现不符合承租公租房其他情形的。
三、举报方式
(一)来信举报地址:**市**区岳武里14号,****收),邮编:644000,邮箱:****@qq.com。
(二)来访举报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政策法规股210、212办公室反映相关问题。来访接待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来访地址:**市**区岳武里14号。
(三)来电举报电话:0831-****076,来电接待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四、举报须知
举报人应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包括被举报人姓名、地址、违规行为的具体事实及相关证据。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五、专项治理时间
本次公租房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自即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专项整治行动后如有举报情况,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维护公租房管理的公平公正。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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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