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发文单位:**区城****监督局 | 成文日期: |
| 标 题:关于****医院建设项目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规划审查意见书 | |
| 发文字号:梧长人决字〔2025〕7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29日 |
****卫生健康局:
你单位交来的《****医院建设项目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规划审查申请表》等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人民防空法》、《**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城市居住区人民防空工程规划规范》(GB50808—2013)等相关规定,经审核,现就该项目应建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规划条件提出如下审查意见:
一、****医院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图总建筑面积14838.45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1001.37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3837.08平方米。
二、本次申报就地建设****医院建设项目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440.05平方米。按照规定,战时功能为甲类二等人员掩蔽部,按规范要求设置出入口,平时功能为汽车库。共划分防护单元:1个。其中人员掩蔽库1个;医疗救护工程0个;防空专业队工程0个;物资库0个。
三、防护(化)等级:甲类核6级常6级,防化丙级。
四、如项目规划有调整,应重新申请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规划审查意见书。
****
2025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