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丰路与同福路路口新增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设备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30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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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乐丰路与同福路路口新增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设备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 913********028274R **保税区长谊大厦402B室 91.14(均分制) 55493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序号

名称

产地

品牌型号

数量

单价(元)

1

机动车圆盘信号灯

中国

**莱斯/HT2000A

1台

43500

2

微光高清抓拍一体机

中国

**安邦/JD400-3-3

4组

558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花**、李佳蕾、丁明华、尹华、庄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为预算金额的1.5%,即945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乐余镇人民路27号

联系人:朱艳

联系电话:137****75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张****村委会门卫楼3F

联系人:赵明珠

联系电话:138****88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明珠

电话:138****880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成交单位《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采购文件.doc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4-30
中标通知
乐丰路与同福路路口新增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设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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