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洞河**区河段治理工程(东江至黄公、白坭至长贤河段)标段(重1)(E451********02762)澄清公告1
各潜在投标人:
1、****市林洞河**区河段治理工程(东江至黄公、白坭至长贤河段)标段(重1)(E451********02762)招标文件内容做如下澄清:
| 序号 |
章节或条款 |
澄清前 |
澄清后 |
| 1 |
第一章招标公告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5月26日;计划完/竣工日期:2025年12月21日。 |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5月26日;计划完/竣工日期:2026年5月25日。 |
| 2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5月26日 计划完/竣工日期:2025年12月21日 |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5月26日 计划完/竣工日期:2026年5月25日 |
| 3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3)质量管理员: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 |
(3)质量管理员:持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 |
| 4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4.1履约担保” |
√不提交履约担保 □提交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 本项目的履约担保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3%,****银行基本账户转出,履约保函应由投****银行开具。履约担保在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后28天内无息退还给承包人。 |
□不提交履约担保 √提交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 本项目的履约担保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3%,****银行基本账户转出,****银行开具或工程担保或保证保险等形式。履约担保在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后28天内无息退还给承包人。 |
注:凡本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均以本澄清为准
请按以上澄清内容执行,其余内容不变。
2、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澄清公告同时在**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cn、**公共**交易平台(****)ggzy.****.cn/hzggzy/(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3、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建设中路39号
邮编: 542800
联系人:蓝工
电话:0774-****528
传真:0774-****628
E 一 mail:****@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金凯路26****中心
邮编:530022
联系人:庞小静
电话:0771-****340
传真:0771-****340
E 一 mail:****@qq.com
交易服务部门:****交易中心
监督部门:****水利局
监督电话:0774-****329
招标人:**** (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