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家沟风井3MW瓦斯氧化热电联供项目(自发自用)对娘子关泉域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办理******公司陈家沟风井3MW瓦斯氧化热电联供项目(自发自用)对娘子关泉域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查的申请》(寿新煤字〔2025〕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
我局组织专家组对你单位编制的《陈家沟风井3MW瓦斯氧化热电联供项目(自发自用)对娘子关泉域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并形成了《陈家沟风井3MW瓦斯氧化热电联供项目(自发自用)对娘子关泉域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查意见》(以下简称《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陈家沟风井3MW瓦斯氧化热电联供项目(自发自用)位于**县南燕竹镇大南沟村东北,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1×瓦斯氧化装置+10t/h余热锅炉+3MW发电机组,占地面积4000m2。项目取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
二、该项目处于娘子关泉域范围,但不在泉域重点保护区内,距泉域重点保护区约47.4km。
三、原则同意《报告》有关评价结论。项目区岩溶水位埋深约417m,岩溶含水层顶板埋深约614m,其上覆分布有多层隔水层,项目基础开挖最大深度3.5m,不会触及岩溶含水层,基本不会对泉域岩溶地下水产生影响。
四、基本同意《报告》提出的水**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工程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各项水**保护法律法规及规定,认真落实经审查批复的《报告》和《审查意见》提出的各项措施,并制定突发事故状态下的应急处置预案。
五、建设单位应采取严格的水**保护和防治措施。项目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不得外排;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应全部回用,不得外排;业主应修建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污水收集池,并制定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废污水不外排。项目建筑垃圾送至当****填埋场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分类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废应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业主应对项目区进行严格的防渗处理,化粪池、初期雨水收集池、污水处理站、污水管道、危废暂存间等区域进行严格的防渗处理,防渗层渗透系数应不大于1.0×10-10cm/s。
六、建设单位应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项目泉域水**影响评价报告报送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并加强属地管理,****水利局负责该项目在泉域范围内的水**保护方面的监督检查。
附件:陈家沟风井3MW瓦斯氧化热电联供项目(自发自用)对娘子关泉域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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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