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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民政部关于加快建立**统一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体系的指导意见》(民发〔2019〕137号)、《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2023版)和《****民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哈民政规〔2021〕4号)要求,****民政局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申报三级、四级的25家养老机构(经养老机构自评、区县民政局审核)进行了等级评定,其中16家养老机构达到等级评定标准,现将16家养老机构等级评**果公示如下:一、四级养老机构(2家)1.****福利院2.**省****服务中心二、三级养老机构(14家)1.******中心2.**市**区凯峰缘护养院3.**市**区安逸老年公寓4.**市**区惠康老年公寓5.**市**区乐福会护养院6.**市**区黎明康复老年公寓7.**市**区阳光欣月养老公寓8.哈****花园老年公寓9.******护理院10.哈****服务中心11.哈****福利中心12.******服务中心13.******服务中心14.**市**县协和老年公寓公示期内(2025年4月29日-2025年5月9日),如有异议,可拨打电话0451-****4396。****民政局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