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信息分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
| ****分局 | 生成日期:2025-04-30 | |
| 有效性: | 有效 | |
| 暂无 | ||
| 关于****“**市**县东淠河引调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市**县东淠河引调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分局环境监测与排放管理股。
联系股室:******分局环境监测与排放管理股。
公示期:2025年4月29日---2025年5月8日
联系电话:0564-****754
通讯地址:****中心一楼工程建设综合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项目名称:**市**县东淠河引调水工程
二、建设单位:****
三、项目基本情况:
****拟在**省**市**县佛子岭镇、黑石渡镇、**镇、与儿街镇、但家庙镇、下符桥镇,投资32161万元,环保投资550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维修加固东渭河上3座蓄水坝,****泵站8座,****泵站,续建黑石渡、移洋湾引水渠,**断山堰渡槽,整治部分漂源渠渠道,增设及修复圣人山、枕头山灌排沟护砌等。
四、产业政策符合性
对照《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本项目需要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名录中为五十一、水利 125灌区工程(不含水源工程);。
五、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车辆燃油废气以及河道清淤臭气;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施工现场扬尘通过做好大气污染物防控措施并合理安排施工场地及时间的方式将环境影响控制在较小范围内,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通过限制车辆行驶速度,定期清扫路面,保持路面清洁,并采取洒水抑尘措施,特别是在大风、干燥气候条件下,适当增加洒水次数;禁止车辆超载及敞开式运输等措施降低环境影响;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产生污染在空气中经自然扩散和稀释后,对评价区域的空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河道清淤臭气通过强化疏浚作业管理,保证疏浚设备运行稳定,可减少疏浚过程臭气的产生。如发现部分地点有明显臭气产生时,采取建挡板、加强对施工工人的保护、把受影响人群降至最小,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注意施工人员的防护措施。项目项目施工期执行《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表1监测点颗粒物排放要求,清淤过程排放的H2S、NH:及臭气浓度采用《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厂界二级标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围堰及基坑排水、施工废水以及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租住的民宅内的化粪池或旱厕收集后用于附近区域绿化、农田、菜地等农业施肥;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酒水降尘,不外排;围堰及基坑排水抽到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用水,不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该项目噪声主要由施工期机械、运输、王体工程施工中产生****泵站产生的噪声组成。施工期产生的噪音通过采用低噪声机械、禁止莜间施工、设置临时降噪声屏障、降低车速、加强管理等措施,降低施工期噪声影响;****泵站产生的噪声通过优选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以及隔声治理等措施,降低运营期噪声影响。采取措施后,该项目施工期环境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泵站厂界分别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废污染主要是由施工期产生的挖方、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施工建筑垃圾和河道淤泥组成。河道淤泥由建设单位采用封闭运输车辆运输至高标准农田建设使用,随挖随运,不在项目区堆放,在运输过程中做到运输车辆不超载,车相上部全部用篷布覆盖,严格按照指定的线路行驶;土石方及****管理部门要求外运,作为铺路材料或其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定点堆放,及时清运,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
六、环评主要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环保政策和清洁生产要求,项目选址及规划可行。项目运营过程中,各类污染物在采用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后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在采取相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可防控,在建设和生产运营过程中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三同时”制度后,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可行。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