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各行业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五一”节日临近,为规范我区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防止发生各类价格相关违法行为,现对全区各行业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切实加强价格自律,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稳定。
二、****政府指导价的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优惠减免政策,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凡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理性合理定价,为消费者提供质价相符的商品和服务。
三、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示醒目。通过网络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四、严禁利用市场支配地位或节假日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
五、严禁价格欺诈,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自觉规范降价、打折、返券等优惠促销活动,不得采用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价格,作为折价、减价的计算基准或者被比较价格。
根据《中华人民**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涉嫌构成犯罪的,****机关处理。
自本告诫书发布之日起,各经营者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整改,主动规范自身经营行为,****管理部门将在“五一”假期加强价格相关监督检查工作,若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并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若发现以上价格违法行为,请保留好相关证据,及时拨打“12345”“12315”服务热线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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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