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市宝和路工程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市宝和路工程 | |||
| 标段编号 | ****002001 | 标段名称 | **市宝和路工程监理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5年4月30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5年5月12日 | |||
| 工程类型 | 工程监理 | |||||
| 公告信息 | **市宝和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市宝和路工程((项目****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关于******市宝和路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常审核〔2023]3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单位),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单位)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市宝和路工程监理(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市莫城街道安**片区,西起新茂路、**莫门塘 2.2 工程规模:监理范围内道路全长约1.5km,红线宽度24米,道路属于城市次干路;桥梁两座,最大单跨为16米;铺设排水管最大管径DN1350。(具体详见施工图纸)。监理范围内工程造价约5280万元。 2.3 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36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6月3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通知为准)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126.42万元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 其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拟承接本工程的总监无在监工程,或者虽有在监工程,但已签合同不满3只。 3.8其它要求: (1)本工程申请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3年。 (2)本工程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承接本工程的总监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 (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否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获取时间:2025年4月30日8:30至2025年5月12日16:00(**时间)。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交易平台-****中心(http://218.4.45.172:8086/dlrk/019003/****03002/changshu.html)。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5月23日9:00(**时间)。标书代写 6.2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的投标工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标书代写 6.3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一般说明8.1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二期招投标人入口”中“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预览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 8.2因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各类企业、人员等信息均以“**市公共**交易平台”中登记的信息为准。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8.3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市公共**交易平台”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类、采购交易类公共**交易主体信用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8.4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0512-****2187。 9.其他说明9.1、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度调整系数为:1.0;高程调整系数为1.0; 9.2、****管理部门相关文件规定,拟中标人须办理企业及投标人员核验,若拟中标人未能通过核验备案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9.3所有上传的原件扫描件均应为彩色扫描件。 9.4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9.5本工程免收投标保证金。 9.6若投标单位对本工程有异议或投诉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需根据《**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进行异议或投诉;依法非必须招标的工程需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7部委令第11号)进行异议或投诉。投标单位可采用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或投诉,也可按招标文件附件中的流程在“**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内进行异议或投诉。 10.联系方式招标人:**** 地址:******中路18****商贸5楼 联系人:李光 电话:0512-****9223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达海路27号 联系人:顾晓东、俞静、浦晓峰 电话:0512-****2227 监管单位:**市****办公室 监管电话:0512-****2912 11.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要求公告发布日期为: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12日。 12.友情提示: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中心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http://218.4.45.172:8086/cssfzx/032004/csCity_moreinfo.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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