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遴选一家具备相应资质和实力的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共享教师团体意外险服务,遴选方式以项目比选方式开展,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比选。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人:****。
2.项目名称:****共享教师团体意外险服务。
3.采购内容:拟通过比选,采购****共享教师团体意外险服务供应商一名。
4.保单期限:自保单生效之日起12个月。
5.单价最高限价:550元/人。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使用承诺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使用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使用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使用承诺书)
6.供应商须持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银保监会颁发的保险经纪/代理业务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使用承诺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可使用承诺书)
三、比选报名的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5年5月6日9:00—2025年5月12日16:00,供应商应于报名时间内将加盖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其他法人登记证书)图片及加盖公章的“报名回执”(见附件)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报名确认,否则不予接受。报名手续完成后,供应商即取得参加比选的资格,比选资格不得转让。未取得比选资格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比选。
(二)比选文件发放
采购人将于2025年5月12日10:00起至2025年5月12日17:00,统一向按报名方式要求报名的供应商,通过报名回执中载明的联系电子邮箱发放比选文件。
(三)递交比选申请书的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5年5月19日15:00—17:00,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书将被拒绝。
(四)递交比选申请书的地点
****(**市**区同兴路2号)1楼A0103办公室。
(五)比选方式
本次采购****委员会对比选申请人递交的比选申请书进行评审。
(六)比选结果公告
****委员会对比选申请人递交的比选申请书进行评审。本次比选结果将在****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028)****9324
电子邮箱:****@qq.com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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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