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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集团有限公司向本局申请办理**市胡公文化街区旅游建设项目——****中心地块一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该项目位于**市**湾公园西南侧,毗邻**江,拟建规模:用地面积:16147.61平方米,占地面积5606.35平方米,建筑面积9300.56平方米,建筑层次地上1、2、3层。现根据《**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我局将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5月10日,公示地点:****人民政府网站部门信息公开栏(http://www.****.cn/col/col****163539/index.html)。
如本行政许可直接涉及公民(法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请于公示期内持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及本人身份证明(或法人身份证明),向****规划局(花园大道309号)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1623
永自然资规告〔2025〕42号.docx公示图-模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