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各界人士:
按照《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八条、《自然**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7号)》等的有关规定,现就**县****中心建设项目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县****中心建设项目,位于**县**乡纳耳坝村,项目由建设单位(**市**县**乡纳耳****联合社)委托设计单位(**城市天地工程****公司)完成方案设计,该项目设计方案于**县2025年第****委员会专题会审议,现将方案予以公示,项目主要内容:规划用地性质一类物流仓储用地,建筑规模为:规划总建设用地面积1675.78㎡,建筑面积1709.82㎡,计容建筑面积1698.72㎡,容积率1.01,建筑密度51%,**绿化面积250㎡,绿地率15%,建筑高度9.59米等。
二、批前公示情况
(一)公示地点:
1.****政府官网(http://www.****.cn/index.html)
2.项目现场
永****建设处
(二)公示期限:
2025年4月30日-- 2025年5月14日(7个工作日)
(三)公示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任选以下方式反馈
1.书面意见:
****511办公室(地址:**县**路33号)
2.电话建议:
0835-****043。
(四)相关许可的详细信息,可电话咨询:0835-****043。
(五)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异议,将意见和建议注明(单位需提供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需提供个人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通过电话、邮寄反馈至我局;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上述权利。
(六)附图
特此公示。
附件:1.鸟瞰图
2.总平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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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