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扩建年产6万吨方便食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已于2025年4月21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发布变更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扩建年产6万吨方便食品项目
招标编号:焦招[2025]-025
项目编号:****
公告日期:2025年4月21日
二、公告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中心网》。
三、变更内容
1.原招标公告的“3.4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以来施工的类似工程业绩(合同金额≥3000万元)至少1个(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时间以中标结果公告时间为准);”
现变更为:“3.4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以来施工的类似工程业绩(合同金额≥3000万元)至少1个(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原招标文件中的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综合标评审内容企业业绩:“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来(以中标结果公示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业绩(中标金额不小于3000万元),每提供一份得3分,最高得6分。注: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的原件扫描件,缺项不得分。”
现变更为:“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业绩(中标金额不小于3000万元),每提供一份得3分,最高得6分。注: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的原件扫描件,缺项不得分。”
3.原招标文件中的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综合标评审内容项目经理业绩:“项目经理2022年1月1日以来(以中标结果公示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业绩(中标金额不小于3000万元),提供一份得4分,最高得4分。注:项目经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的原件扫描件,缺项不得分。”
现变更为:“项目经理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业绩(中标金额不小于3000万元),提供一份得4分,最高得4分。注:项目经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的原件扫描件,缺项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县磨头镇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吴成祥
联系方式:152****5880
代理机构:****
地址:**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
联系人:张瑞杰
电话:0391-****387
五、监督部门
**市建设****办公室 监督电话:0391-****106
**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线索举报电话:****建设局 039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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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30日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