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5-04-30
****崇海水厂活性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崇海水厂活性炭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崇海水厂活性炭采购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2.2规模:900万元;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交货地点:****水厂一期工程工地现场;
2.5交货期:合同生效后60天内,将****水厂一期工程工地现场。在所有货物安装完毕且调试验收合格前,由供货商承担所有货物缺失、损坏的责任及风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活性炭生产制造企业。
3.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正反双面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人的身份证正反双面复印件。
3.3投标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许可批件》。
3.4投标人提供在有效期内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回执。
3.5投标人的年产能应在8千吨以上(以环保部门出具的环评批复报告为准)。
3.6投标人应自有主要生产设备,具备自主生产能力,提供其主要生产设备活性炭压块机的采购合同及发票。
3.7投标人需递交煤质压块破碎活性炭样品、提交样品检测报告和产品说明。提供封存完好的12~40目型号样品0.25kg(注明日期并打上时间)并附相对应的权威机构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中应包含并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表2 12~40目煤质压块破碎活性炭产品21项检测内容和性能指标要求),并随附产品说明(包括货物的参数、制造工艺、产品内部结构、功能描述、粒径分布曲线等)。
3.8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的投标,不接受在过往招标过程中主动放弃中标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
3.9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②在合同年度内****后评价中,因列入黑名单取消投标资格的;③****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为被执行人的;在信用中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26日14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本公告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市公共**交易网-全部交易分类-其他交易”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标书代写
5. 投标文件及样品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14时30分。标书代写
5.2 投标递交地点为:**市**区**财富大厦A座7楼702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及样品,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市公共**交易网-全部交易分类-其他交易”栏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路地 址:**市**区**财富大厦A座7楼704-2
联 系 人:钱工联 系人:陶兰
电 话:0513-****8230电 话:0513-****3366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