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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交管业务窗口电子签名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省**市
发布日期:2025-04-30 15:16
项目编号:XZP202****000299
项目名称:交管业务窗口电子签名设备
建设单位:****
招标条件
交管业务窗口电子签名设备(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6.04万元,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 规模 |
预算金额:人民币36.04万元 |
| 范围 |
交管业务窗口电子签名设备;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局投资项目失信企业名单; 3.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情形: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招标文件的获取
| 获取时间 |
2025-04-30 09:00 至 2025-05-12 17:00 |
| 获取方式 |
1.公告期限: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12日;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同公告发布时间,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套(加盖鲜章):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邮箱:****@qq.com,通过网上报名的单位,汇款并发送资料完****公司,以便及时发送招标文件。 4.售价:人民币500元/份,采用现金或电汇形式交纳,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售后不退;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05-22 14:30 |
| 递交方式 |
现场递交纸质文件 |
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5-05-22 14:30 |
|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
****科技园A2楼南四楼开标室。标书代写 |
其他
****对****的交管业务窗口电子签名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发布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交管业务窗口电子签名设备
(三)采购需求:包含106个电子签名屏、22台高拍仪,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四)预算金额:人民币36.04万元
(五)供货期:合同生效后15天内,将合同标的交付买方验收完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局投资项目失信企业名单;
3.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情形: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公告期限: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12日;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同公告发布时间,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套(加盖鲜章):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邮箱:****@qq.com,通过网上报名的单位,汇款并发送资料完****公司,以便及时发送招标文件。
4.售价:人民币500元/份,采用现金或电汇形式交纳,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信息:标书代写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5月22日**时间下午14:30;标书代写
2.开标时间:2025年5月22日**时间下午14:30;标书代写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科技园A2楼南四楼开标室。标书代写
五、其他补充事宜
1.询问和质疑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投标人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3.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六、本公告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com/#/newindex)发布,敬请留意,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高海博 联系方式:0516-****2826 地址:**市**区祥湖路3号
2.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刘朋 联系方式:0516-****0657 地址:****科技园A2楼南四楼
**** 2025年4月30日
监督部门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祥湖路3号
联系人:高海博
电话:0516-****282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地址:******大学****科技园**科技楼4楼
联系人:刘朋
电话:0516-****0657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