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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部令第53号)第十一条规定,现将闲置土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春城****经济**社位于**市春城街道校前路西侧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面积34831.61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约定动工开发时间为2022年10月8日前。经调查,上述地块存在超规定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况,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部第53号令)相关规定,认定上述地块为闲置土地,****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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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