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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机关: | **** | 发文日期: | 2025-04-30 |
| 名称: | **县关于“生态环境部门对企业监管力度不够,综合协调职能有待加强”问题整改销号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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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关于“生态环境部门对企业监管力度不够,综合协调职能有待加强”问题整改销号公示
一、反馈问题
生态环境部门对企业监管力度不够,综合协调职能有待加强。
二、整改目标
发挥执法对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支撑保障作用,时刻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坚持零容忍、零懈怠、零缺位,严惩重罚违法犯罪行为。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职能,形成齐抓共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
三、整改措施
(一)强化环境监管法治化。通过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排污许可制度、辐射许可制度、固废许可制度、环保信用评价制度等,实现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全力推动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不断织密织牢生态保护“法治网”,以法治力量保护生态环境
(二)严格环境执法保安全。坚持“打”字开路,“严”字开头,敢于动真碰硬,敢于直面问题。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全链条监管执法,进一步完善举报奖励制度,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自动监控数据造假、涉重金属污染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发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典型案例,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保障环境安全。
(三)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深入落实执法正面清单和免罚轻罚制度。给予企业适度的容错改正空间。着力创新非现场监管方法,实施差异化监管,减少对企业现场检查频次。在执法过程中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送法入企,督促企业落实治污主体责任和守法经营责任,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和红线。
(四)强化综合协调职能。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调机制,适时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或部门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强化环境监管法治化。2024年,我县严格落实正面清单,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共受理完成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75 起:审批项目23个。新申请发放排污许可证6本,重新申请4家,变更2家次。竣工环保验收项目14个,同时及时公开信息,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示公开率达100%。加强固危废管理,督促企业自主完成年度申报工作,完成产废单位管理计划备案40家,申报率100%;完成医疗废物产废年报17家,申报率100%;完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年报6家;完成产废单位危险废物产废年报29家申报率100%。加强辐射管理,完成6家辐射安全许可证初审工作,完成11家医疗机构辐射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2件,完成2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额9600元。
(二)严格环境执法保安全。****生态环境厅“打字开路、“严”字开头号召,聚焦环保督察问题、饮用水源保护空气质量改善等重点任务,2024年共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9起,处罚金额达50万元,查封扣押2件,****机关案件6起,**机关对6人进行了行政拘留,对环境违法行为形成了有力震慑2024年接到各类信访投诉件208件,均能得到及时有效处理,信访事项处理率100%,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同时加强企业的监管执法,对企业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符合环保要求。
(三)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落实执法正面清单和免罚轻罚制度,依法依规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施免罚或轻罚,给予企业容错改正空间。2024年纳入正面清单企业1家,免罚企业1家。创新非现场监管方法,充分利用在线监测监控平台、电力监控及无人机巡查等方式,实施差异化监管,减少对企业现场检查频次,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积极开展送法入企活动,2024年以来,共举办送法入企活动2次,培训企业人员40人次,督促企业落实治污主体责任和守法经营责任,推动企业自觉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守住了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四)强化部门综合协调。一是建立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定期会议制度,不定期组织召开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和部门联席会议,2024年共组织召开专题会议30余次,会议重点研究解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涉及环境质量改善、夏季攻势、环保督察等问题,协调各部门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二是强化部门联动,明确职责分工,开展联合执法行动20余次,有效打击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三是及时公示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和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同时针对跨区域的生态环境问题,建立了跨区域协同治理机制,签订了《湘桂省际边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框架协议》,形成了信息互通**共享的良好局面,
经过上述整改,该反馈问题已整改完成,达到既定整改目标,符合整改销号标准。
特此报告。
公示时间: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10日
受理部门:****
联系电话:0746-****467
联系地址:**县潇浦镇**路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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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