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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22********3133490 | 建设单位法人:邹长恒 |
| 邹长恒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县悦来镇G102国道旁 |
| ****殡仪馆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22-殡仪馆、陵园、公墓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O8080-O8080-殡葬服务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
| 经度:130.****7500 纬度: 47.****1944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7-26 |
| 佳桦环建审〔2023〕1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0-08-0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00 |
| 8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122********3133490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22********3133490 | 验收监测单位:黑****公司,益铭检测技术****公司 |
| ****0109MA1B5P5P0B,****0282MA3ERPJU71 | 竣工时间:2025-03-05 |
| 2025-02-2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4-21 |
| 2025-04-0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4-3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xy-e.com.cn/news_er.php?class_id=20 id=429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26000m2,总建筑面积4000m2,****服务大厅、**间、火化车间、办公楼、锅炉房、库房、安息堂。项目建设完成后,殡殓服务达到1500具/年,建设周期24个月。 | 实际建设情况:****殡仪馆位于**省**市**县悦来镇G102国道旁,项目总占地面积26000m2,总建筑面积4000m2,****服务大厅、**间、火化车间、办公楼、库房、安息堂。项目殡殓服务达到1300具/年,项目劳动定员18人,年运营天数为365天,采用采用24小时值班制度,轮班、轮休。项目锅炉由于采暖期已过,且企业决定今年夏季更换供暖为空气能,现锅炉已经停止使用,故本次验收内容不包括锅炉。 |
| 项目锅炉由于采暖期已过,且企业决定今年夏季更换供暖为空气能,现锅炉已经停止使用,故本次验收内容不包括锅炉。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运营期工艺流程简述:火化殡仪馆的主要工作是对死者进行化妆后,亲属友人于悼念厅举行悼念活动,其后遗体进行火化,火化完成后由亲属将骨灰收集装入骨灰盒中存放并进行祭拜。 遗体火化流程: ① 开启电源,按空炉信号,输送车入炉,炉内降,炉门开,出炉至遗体位上,接尸体进入火化位,升起待火化。 ② 开鼓风机,开顶风、再燃风,开挡板,开大油枪风,点火,10-20分钟后,开侧风,火化完毕后,出炉膛,至冷却位。 ③ 开冷却风机,遗体车出炉膛至冷却室至冷却位,降冷却罩,冷却10-20分钟。升冷却罩、拣灰,完毕后输送车入炉,炉内升,炉门关,输送车出炉。 ④ 关闭引风机、关闭电源。 ⑤ 火化过程中,炉内压力应保持在0~30Pa之间,通过调节顶风、再燃风、侧风大小控制。 ⑥ 自动、手动停止工作后,尸床始终停在炉膛内并升起,以便保温。 骨灰处置: 骨灰装殓后由****殡仪馆。 锅炉燃烧流程: ① 燃料运输与储存:生物质成型燃料用汽车从燃料生产地运至本工程储料仓。 ② 燃料投放:生物质锅炉以生物质成型颗粒为燃料,该燃料为粒径10~13mm的成型颗粒(吨包袋装);入厂的燃料由车辆运输送入料仓封闭贮存,经封闭皮带输送机送至炉前燃料仓通过分料器将物料均匀散落在炉排上。整个原料供应系统均为密闭系统,少量粉尘随烟气进入除尘系统处理,原料贮存、添加系统无粉尘逸散。 ③ 点火方式:生物质燃料锅炉的点火燃料直接采用木材点火。 ④ 燃烧过程:生物质链条炉排上的燃料根据燃烧情况大致分为两段,炉排前段上多是刚进入炉膛内未点燃或未充分燃烧的燃料,炉排后段上多是燃烧后的炉灰混合着未完全燃烧的燃料,本锅炉的链条炉排可根据燃料的燃烧情况将一次风分两段送风,使一次风符合燃料沿炉排送料方向的燃烧情况,利于燃料在炉排上充分燃烧。 ⑤ 烟气除尘与排放:锅炉尾部烟道布置有布袋除尘,除尘效率≥99% 炉渣清理:燃烧后生成的灰渣由炉排尾部刮板出渣机排出炉外,用运输设备运往灰渣房。大部分灰分随烟气排出,经除尘器收集后,经卸灰阀排出,用编织袋打包装好,堆放在灰渣房。灰和渣定期用汽车采用密闭箱体运往协作单位综合利用。 | 实际建设情况:遗体火化流程: ① 开启电源,按空炉信号,输送车入炉,炉内降,炉门开,出炉至遗体位上,接尸体进入火化位,升起待火化。 ② 开鼓风机,开顶风、再燃风,开挡板,开大油枪风,点火,10-20分钟后,开侧风,火化完毕后,出炉膛,至冷却位。 ③ 开冷却风机,遗体车出炉膛至冷却室至冷却位,降冷却罩,冷却10-20分钟。升冷却罩、拣灰,完毕后输送车入炉,炉内升,炉门关,输送车出炉。 ④ 关闭引风机、关闭电源。 ⑤ 火化过程中,炉内压力应保持在0~30Pa之间,通过调节顶风、再燃风、侧风大小控制。 ⑥ 自动、手动停止工作后,尸床始终停在炉膛内并升起,以便保温。 骨灰处置: 骨灰装殓后由****殡仪馆。 |
| 项目锅炉由于采暖期已过,且企业决定今年夏季更换供暖为空气能,现锅炉已经停止使用,故本次验收内容不包括锅炉。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评要求: (1)地表水环境 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职工日常生活用水、遗体清洗用水、锅炉排污水和软化废水。废水经防渗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处理厂接管标准后,定期清运至佳****处理厂处理。 (2)大气环境 严格落实火化炉采用二次燃烧+组合式风冷热交换系统+火星捕捉器+旋风除尘+除酸器+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自动出灰收集装置→15m高排气筒排放,火化炉废气执行《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1-2015)中表2 **单位遗体火化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锅炉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项目油罐清洗时先通过高压真空泵吸走储罐里的残液后,再排除的残余油气,含油残液密闭转运并处置,排放的污染物非甲烷总烃厂界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房外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停车场主要污染物为汽车尾气,其主要污染因子为CO、NOx、非甲烷总烃,排放方式属无组织排放,采取减少车辆在厂区内频繁加速或减速次数,减少场内停车怠速时间,加强车辆的年检监督管理,保持厂区地面的清洁,经常进行洒水清扫等措施。 (3)声环境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火化炉风机、悼念活动噪声等。要求项目合理布局,高噪设施设备均布置在室内,利用建筑物阻隔声波的传播,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所有固定设备均应安装在加有减振垫的隔声基础上,以减少噪声的影响;进出车辆限速行驶,并设置禁止鸣笛警示牌,加强对出入车辆的管理,保持车流畅通;对生产设备加强管理,并加强设备的日常定期检修和维护,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转,以免由于设备故障原因产生较大噪声现象;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营运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及废油脂、火化炉除尘灰、废油渣、锅炉除尘灰和锅炉灰渣。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厨余垃圾及废油脂,集中收集后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火化炉的除尘灰和废油渣,统一收集,密闭于桶内,储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交由****处理;锅炉灰渣和锅炉除尘灰,统一收集,存于附属灰渣房内,后由市政部分统一处理。 (5)土壤及地下水 地下水采取分区防渗,危废暂存间、柴油储罐为重点防渗区,基础采取至少2mm厚的防渗人工材料,K≤1×10-7cm/s;生产区域为一般防渗区,地面经防渗处理后渗透系数≤1×10-7cm/s,厂区其他地区为简单防渗区,采取一般硬化地面。本项目应严格按本评价提出的防渗要求做好防渗,每个储罐在周边设置0.45m高的围堰,降低事故发生概率,且在发生事故后及时清理污染土壤,可减弱污染事件对土壤的影响,进一步保护项目场地的土壤环境。 批复要求: (一)加强对水环境的保护。项目施工人员统一由施工单位在外安排食宿,本项目建筑施工废水主要来自施工污水(包括机械设备、车辆的冲洗用水)和暴雨的地表径流。施工污水包括开挖和钻孔产生的泥浆水、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水和洗涤水;暴雨地表径流冲刷浮土、建筑砂石、垃圾等,不但会夹带大量泥沙,而且会携带水泥、垃圾等各种污染物。排水过程产生的沉积物如果不经处理进入地表水,不但会引起水体污染,还可能造成河道堵塞。项目施工废水经沉沙池多级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把控固体废物污染措施。 1.建筑垃圾 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工程开挖、沙石搅拌混合等,不可避免地产生多余泥土、混凝土、残砖断瓦、破残的瓷片、玻璃、钢筋头、金属碎片、塑料碎粒、抛弃在现场的破损工具、零件、容器甚至报废的机械、装修垃圾等建筑垃圾,施工单位应加强文明施工,减少建筑垃圾产生量,建筑垃圾应集中密封堆放,按其性质进行分类回收,并及时妥善处理。**工程此类废固产生量约为216.386t,分类后由运输余泥渣土专用车辆统一运至市政指定的堆土场。 2.剩余土石方 通过设计单位初步统计,本项目占地26000m2,需开挖表土深度约80cm,挖方量为20800m3,由于该区域土壤肥沃,项目回填高度为1m,所需土方26000m3,本项目挖方量全部用于项目回填,缺少的土方量采取外购形式回填。 施工单位负责本工程外购取土工作,并应为建设方提供合法的使用证明。建设单位可与施工单位共同确定取土初设断面,保证开采、取土的合理性,保证取土土质符合填筑要求。此外,施工单位应做好取土扰动面的防护措施及取土结束后的复垦等后续工作。 3.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主要是施工人员日常生活垃圾,以24人计算,每人每天产生0.5kg的固体废物,则生活垃圾量为12kg/d,计划工期为12个月,则施工期内产生的生活垃圾量约为4.38t。此类固废因设置专门垃圾堆放点,并做好防渗措施。此外应安排专人清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日产日清。 在落实以上措施的情况下,本项目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三)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施工期产生的大气环境污染物主要来源:施工场地和道路扬尘、运输车辆尾气以及装修废气等。 施工期拟采取以下措施降尘、防尘:①设置遮挡围墙或遮板,土石方运输往来车辆采取遮盖措施,盖上苫布、防止遗落和风吹起尘;②施工现场道路加强维护、勤洒水,施工场地每天实施洒水抑尘4~5次,保持一定湿度,控制二次扬尘的产生;③限制车速,合理分流车辆,防止车辆过度集中;④科学调试,合理堆存,减少扬尘。对需长工期堆存的物料如水泥、石灰等要加遮盖物或置于料库中,粉性建筑材料封闭、遮盖。 本项目装饰期间,装修材料散发的不良气体和使用黏合剂时散发的有机废气,如涂料、油漆废气等,若处理不当,不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会对施工人员身体健康产生不利影响,甚至会导致室内污染,因此建议建设单位采取下列防治措施,以减少装饰期间的废气对环境的影响, 首先在选材上,要先用国家正规机构检定的绿色环保产品,不可使用劣质材料,从根本上预防了装修过程室内污染。 设计上贯彻环保设计理念,采用环保设计预评估等措施,合理搭配装饰材料,因为任何装饰材料都不能无限量使用,环保装饰材料也有一定的释放量,只有其释放量在国家规定的释放量之内,如果过量使用同样会造成室内空气的污染。 装饰材料应尽量采用石材、木制等成品或半成品,实施装配式施工,减少因石材、木制品切割所造成的扬尘污染。 通过加强施工制度、使用环保燃料等措施,本项目产生的施工废气对环境影响较小。而且施工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是短暂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其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随着结束,因此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四)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产生施工噪声源强一般在70dB(A)~105dB(A)之间。为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应采取以下减缓措施: (1)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不得在22:00~06:00期间施工。 (3)合理进行施工场地布置。 (4)使用商品混凝土,避免混凝土搅拌机等噪声的影响。 (5)在室内施工时期,关闭窗户,并做到文明施工。 综上所述,施工期间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平面布置、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及相应降噪措施后,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所规定的噪声标准的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火化炉废气:采用“二次燃烧+组合式风冷热交换系统+火星捕捉器+旋风除尘+除酸器+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自动出灰收集装置→15m高排气筒排放”治理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遗体清洗废水,以上废水经防渗化粪池预处理,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定期清掏运至佳****处理厂,****处理厂处理后达标后排放。 防渗化粪池和危废储存点,进行重点防渗,危废储存点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设置 噪声措施为:隔声消声、基础减震、合理布局、车辆限速、禁止鸣笛、加强绿化。 生活垃圾收集,单独堆放,由**县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及时清运****填埋场无害化处置;一间20m2危废储存点,危废储存点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设置,危险废物定期委托****处置。 |
| 项目锅炉由于采暖期已过,且企业决定今年夏季更换供暖为空气能,现锅炉已经停止使用,故本次验收内容不包括锅炉。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评要求: 本项目属于《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中规定的需纳入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的行业,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后,企业应开展排污许可证申报工作。 批复要求: 四、**市**生态****执法大队组织开展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五、本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建设单位应依法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六、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重新审核。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一申报排污许可,排污许可证编号:****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186.99 | 186.99 | 0 | 0 | 186.99 | 186.99 | |
| 0 | 0.036 | 0.036 | 0 | 0 | 0.036 | 0.036 | |
| 0 | 0.0035 | 0.0035 | 0 | 0 | 0.004 | 0.0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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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47 | 0.47 | 0 | 0 | 0.47 | 0.47 | / |
| 0 | 0.041 | 0.041 | 0 | 0 | 0.041 | 0.04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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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09 | 0 | 0 | 0 | 0.09 | 0.09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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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防渗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三级标准 | 防渗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三级标准 |
| 1 | 二次燃烧+组合式风冷热交换系统+火星捕捉器+旋风除尘+除酸器+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自动出灰收集装置 | 《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1-2015)中表2 **单位遗体火化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二次燃烧+组合式风冷热交换系统+火星捕捉器+旋风除尘+除酸器+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自动出灰收集装置 | 《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1-2015)中表2 **单位遗体火化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
| 2 | 布袋除尘器→25m高排气筒排放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 即将改造为空气能,不纳入验收范围 | / |
| 1 | 隔声门窗、墙体附加吸声材料,选取低噪声设备,噪声源设备采取机座减振、消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 隔声门窗、墙体附加吸声材料,选取低噪声设备,噪声源设备采取机座减振、消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
| 1 | 地下水采取分区防渗,危废暂存间、柴油储罐为重点防渗区,基础采取至少2mm厚的防渗人工材料,K≤1×10-7cm/s;生产区域为一般防渗区,地面经防渗处理后渗透系数≤1×10-7cm/s,厂区其他地区为简单防渗区,采取一般硬化地面。本项目应严格按本评价提出的防渗要求做好防渗,每个储罐在周边设置0.45m高的围堰,降低事故发生概率,且在发生事故后及时清理污染土壤,可减弱污染事件对土壤的影响,进一步保护项目场地的土壤环境。 | 地下水采取分区防渗,危废暂存间、柴油储罐为重点防渗区,基础采取至少2mm厚的防渗人工材料,K≤1×10-7cm/s;生产区域为一般防渗区,地面经防渗处理后渗透系数≤1×10-7cm/s,厂区其他地区为简单防渗区,采取一般硬化地面。本项目应严格按本评价提出的防渗要求做好防渗,每个储罐在周边设置0.45m高的围堰,降低事故发生概率,且在发生事故后及时清理污染土壤,可减弱污染事件对土壤的影响,进一步保护项目场地的土壤环境。 |
| 1 | 生活垃圾交集中收集后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 厨余垃圾及废油脂,集中收集后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 火化炉的除尘灰和废油渣,统一收集,密闭于桶内,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锅炉灰渣和锅炉除尘灰,统一收集,存于附属灰渣房内,后由市政部分统一处理。 | 生活垃圾交集中收集后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 厨余垃圾及废油脂,集中收集后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 火化炉的除尘灰和废油渣,统一收集,密闭于桶内,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锅炉即将改造,不纳入本次验收范围 |
| 1 | 严格控制用地范围,不超范围用地,加强厂区绿化 | 严格控制用地范围,不超范围用地,加强厂区绿化 |
| 1 | 企业运营过程中积极采取防护措施,制订环境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一旦突发环境风险事故,立即按应急预案提到的紧急处理、救援、监测方案等进行紧急救援。 | 企业运营过程中积极采取防护措施,制订环境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一旦突发环境风险事故,立即按应急预案提到的紧急处理、救援、监测方案等进行紧急救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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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