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终身教育体系研究专项申报公告

审批
浙江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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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教育科学规划终身教育体系研究专项申报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30

****学院(部):

为做好**教育科学规划终身教育体系研究专项(以下简称终身专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项目的

终身专项面向教育强国建设重大部署、重点任务和综合改革实践需要,围绕引领和服务学****社区建设、****大学体系、****大学、加强学习型社会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大学等战略任务开展研究,突出研究与实践相结合,突出数据支撑,为构建泛在可及的终身教育体系提供决策支撑。

二、选题指南

申报终身专项,重大和重点项目必须使用指南中的题目,按照题目的目标任务对研究进行设计。一般项目可对指南中的题目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改变题目中的关键词。专项每个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个立项项目。

三、资助额度

专项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分别为:重大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60万元;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35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

四、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 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教育科学规划有关管理规定。

2. ****大学****学校,部委直属单位,省级以上研究机构、****学院)等机构的研究人员申报。

3. 申请重大项目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团****大学在职教学或科研人员。

4. 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以上统称国家和教育部级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专项。同年度申请上述国家和教育部级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专项。同年度申请**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成员不得申请专项。

5. 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终身专项,须在《**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终身专项。

(二)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1. 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师资队伍、科研力量和扎实的学术积累,或丰富的实践经验。

2. 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3. 能够为开展研究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五、申报要求

1. 终身专项申报不限额。****学院要着力提高申报质量,宁缺毋滥。

2. 专项研究年限为2-3年,不得延期。一般项目,要求至少1篇决策咨询报告被《**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要报》刊发、或被专项**单位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专项合****机关的内刊刊发,同时至少发表1篇中文核心期刊(或SCI、SSCI、CSSCI、A HCI)论文。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的成果要求须高于一般项目,成果形式、数量和级别与资助金额和研究年限相匹配。

3. 申请人应按照《**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办法》和《**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资金管理办法》(详见我办网站https://onsgep.****.cn/)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4. 申报人须严格按照《申请书》和《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并责成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

5. 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申报时承诺的预期研究成果为项目结项时必须达到的要件,不得擅自变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

六、申报安排

本次专项实行网络申报。“**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27/,以下简称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项目申报材料可从全规办平台或网站下载。****(以下简称全规办)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七、学校申报安排
学校申报截止2025年5月21日,逾期不再受理。

(一)申请人可在校内申报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填写并导出《申请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跟PDF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要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和《活页》内容完全一致。

****学院需严格按照公告要求做好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工作,及申报材料的核查、盖章和初审工作,并在5月21日下班前将申报汇总表、申请书、活页电子版报送科研部。

全规办咨询电话:010—****3471、****3308;
省教科办联系人:陈老师 0571-****7209,杨老师 0571-****6782

校社科院联系人:贾老师 skc3@zjut.****.cn

之江学院科研部联系人:樊老师keyanbu@zzjc.****.cn

平台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1636,邮箱:****@e-plugger.com。若有问题需咨询,请先查看《2025年度**教育科学规划各类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和《**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操作手册-其他类别项目申报》。

之江学院科研部

2025年4月30日

附件(6)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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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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