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市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构建便捷高效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推动商贸物流领域降本增效,根据《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商流通发〔2021〕99号)、《****商务厅 ****联社 ****财政厅关于印发**省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商服务业字〔2022〕115号)等文件要求,现面向全市公开遴选2025-2026年度**市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实施单位。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区域:**市所辖区域
二、项目建设时间:确定项目实施单位之日至试点结束
三、项目遴选范围
****配送中心建设
新****配送中心,面积不少于80亩,仓储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配备货架、叉车、托盘(1200mm×1000mm)、等现代化设备,合理划分存储保管区、进货验收区、拣选分拣区、流通加工区、集货配送区等功能区,完善集中仓储、统一配送等功能。到2026年6月,仓库利用率达80%以上,配送中心全年商品配送量达20%以上,库存周转次数在6次以上。
(二)“互联网+第四方物流”供销集配体系建设
**或改造1****中心,整合邮政、三通一达等快递**,购置相应的分拣、仓储、装卸等设备,实现快递包裹统一仓储、分拣、运输、配送、揽件,提高流通效率,降低寄递成本。布设乡镇村集配站点,配备终端设备,完善服务功能,开展快递、农资等接收送达服务。到2026年6月,乡镇供销集配网点覆盖率达到100%,上下行物流配送件数较试点前增长15%以上。
(三)乡村末端配送网点建设
****超市、****中心等现有场地为主要载体,改造升级7个乡镇物流配送中转站,每个站点物流作业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提供商贸快消品送达、生鲜配送、农产品收揽等服务。改造升级40个村级服务网点,每个村级服务网点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重点规范服务网点内部设置,提供商贸统一订货、快递通村、农副产品上行等服务;单个中转站点、末端网点至少整合邮政、快递、农副产品等业态。到2026年6月,末端网点覆盖率达100%,乡村网点共享率达60%以上,统一标识率达到90%以上,网点设备配置率达90%以上。
(四)县乡村共同配送体系建设
根据乡(镇)配送中转站、村级末端配送网点分布情况,****中心到乡村末端网点配送路径,充分整合自有和外部运输车辆,合理配置运力**,实现对货物集散、分拨、配送的统一调度、合理配载。打造综合一体“客货邮”服务体系,****运输站、邮政服务站等节点,开拓城乡公交车捎带货物、邮政快件等业务,开通客货邮融合示范线路。到2026年6月,统仓共配总量达到全县货物销售额的10%以上,配送中心整合车辆数量达30辆以上。
(五)物流标准化建设
组建或与第三方**建设一支标准化县域物流配送车队,车辆符合城乡配送车辆技术选型和节能环保要求,全部车辆外观统一标识、图形,特征醒目,安装定位装置,接入信息系统统一调度。引入标准化托盘、周转箱等单元化器具,提供给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各环节使用,配合数字化运营平台调度系统,最大程度地实现标准化设备循环共用,实现标准化托盘(周转筐)使用率达到50%(含)以上。
(六)县域物流数字化运营平台建设
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搭建集订单管理系统、仓库管理系统、运输管理系统、数字化分析系统、视频监控系****商贸物流数字化运营平台,平台积极与县域三级物流配送各服务网点、各商贸物流企业进行端口对接,引导企业运用信息平台获取和发布信息,促进物流**的有效整合,有效降低物流成本。到2026年6月,****中心企业、试点实施企业、网点完全接入运营平台。
(七)冷链物流设施建设
依托现有冷链物流设施,以服务肉类、水产冷冻需求,果蔬保鲜需求为主,建立农产品冷链物流仓储设施,配备低温穿堂、封闭月台、数据采集终端、温度监控系统等设备,具备向社会提供开放、共享的冷链仓储服务。利用既有流通网络优势,完善末端网点冷链物流服务能力,配备冷藏车、冷藏陈列柜、冷柜等冷链设备,满足源头基点网络储运需求。到2026年6月,冷藏车使用率达10%以上。
四、项目遴选条件
1.在**市依法登记注册及纳税。
2.按有关规定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的资格。
3.建立独立、规范、健全的财务核算和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规范、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近两年来无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安全生产、消防事故,且信用记录良好。
4.申请主体应为试点项目实施的实际投资主体,对试点实施有明确规划和措施,且具备完成申报内容的基本条件和能力。
5.申报实施单位承诺接受试点工作推进部门监督管理及第三方的指导,及时上报工作进度及统计报表,接受相关部门的审计监督和绩效考核。
三、项目遴选程序
1.申报。意向实施单位对照通知申报条件,提交建设试点申报材料、提供必要的支撑材料,并于2025年5月6日14:30****办公室。
2.评审。由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专班及第三方组成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现场评审,评审组按标准计分,根据评分结果,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试点项目入围实施单位。
3.公示。入围实施单位经过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确定为试点实施单位并签订项目实施合同。存在异议并经查实的,取消资格并按竞争性评审结果依次递补。
五、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1.关于公开遴选**市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实施单位的要求(附件)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人员:徐振坤
电话:0792-****682 191****1802
**市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试点办公室(代)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