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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本着集约节约高效利用土地的原则,经市政府批准《关于收回并撤销**市2010年度第三批城市建设用地A宗划拨决定书的批复》汝政土〔2025〕35号文件,依法废止位于洛界公**侧、云禅大道东侧(原**路)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撤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电子监管号: ****822018A00798 。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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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