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华洋厂保障性住房项目监理 已由 **市沙****委员会 以 沙发改〔2024〕1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多渠道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区井口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华洋厂保障性住房项目位于井口街道,占地面积25770平方米,建筑规模约9.2万平米,保障性住宅约600套。其中配套设施为小区内**燃气、排水、供水、供电等管网工程约1500米,消防应急道路750米,消防设施3处,****中心约2300平方米,小区绿地约7600平方米,停车场约2.3万平方米,充电桩155个,体育设施2处等。小区周边**燃气、排水、供水、供热、公共交通、通信、供电等城镇基础设施约3000米。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32344.3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 236.11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工程监理服务内容: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移交阶段及质量保修期(含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包括“安全管理、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组织协调等内容,同时还要根据法律、法规、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定监理职责。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54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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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凤天大道1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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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岸区茶园新区梅花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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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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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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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qq.com | |
| 邮编: | 邮编: | 401336 | |
| 联系电话: | 023-****7816 | 联系电话: | 023-****2352 |
| 传真: | / | 传真: | 023-****2352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农行******支行 |
| 账号: | / | 账号: | 310********0034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