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国家监委、****办公厅、司法部、司法厅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和推进群众身边具体实事的部署安排,****纪委监委关于开展基层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着力解决农业农村基层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政府建设,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建立问题线索收集机制,畅通民意诉求渠道,现向社会发布专项整治通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一)重点整治违规异地执法问题。未经法定程序擅自异地执法、异地执法程序不规范、超法定执法权责范围执法等违规异地执法的行为。
(二)重点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查封问题。未按照法律法规明确收费、罚款、检查、查封的事项、依据和标准, 且未向社会公开,无法律依据或超越法定权限实施罚款, 违法或实施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程序不规范、超期限未处理,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三)重点整治执法简单、粗暴问题。不听取陈述申辩, 不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利,对待群众用语不文明、“冷横硬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粗暴执法问题。“一刀切”执法, 运动式执法,机械执法,重处罚、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等问题。不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滥用自由裁量权,同案不同罚,畸轻畸重,执法标准不一致、 要求不统一,加重企业负担。
(四)重点整治执法“寻租”问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 吃拿卡要、设置障碍、刁难企业、违规提供有偿服务,对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行为。
(五)重点整治随意检查问题。检查计划缺失、检查范围随意扩大、检查频次严重超标、检查内容模糊随意、走过场式检查等行为。
(六)重点整治执法不作为问题。对群众和企业反映问题视而不见、反应迟缓、无故拖延、压案不查、推诿扯皮, 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消极懈怠、该立案的不立案、办理案件超时限,该移送案件不移送等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599-****500
举报邮箱:****@163.com
举报信箱:**县兴浦路226号农业农村局1楼
来信来访地址:**县兴浦路226号农业农村局4楼
三、受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班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
四、相关要求
1.主要受理反映我县范围内农业农村领域基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的来电来信来访。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2.来电来信投诉尽量提供详细准确的时间、地点、人员、具体问题等信息。
3.举报人提倡实名举报反映情况,对投诉举报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
4.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泄露情况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从严惩处。
感谢您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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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