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政局的通知》要求,****决定向社会力量购买2024年度政府救助和慈善帮扶试点服务项目。现将有关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4年度政府救助和慈善帮扶有效衔接试点项目
二、项目内容
根据《****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工作方案》要求,承接该项目服务机构需在**市域内围绕“老小困残”****政府救助和慈善帮扶有效衔接试点项目任务,服务期限内不少于200人次。
1.在社会救助方面,重点开展主动发现、家计调查、需求评估、社会融入、心理疏导、能力提升、**链接等服务。
2.在养老服务方面,重点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情绪疏导、危机干预、关系调适、社会参与等服务。
3.在儿童关爱保护方面,重点围绕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动儿童等群体,开展排查探访、监护风险评估、家庭教育指导、政策法规宣传、安全知识宣讲、心理健康关爱服务、转介帮扶等工作。
4.在扶残助残方面,开展康复服务、生活照料、技能培训、心理支持、文化娱乐活动等服务。
5.在慈善**链接方面,****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工作,联合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救助,健全困难群体与慈善**对接机制,精准实施慈善救助帮扶项目;挖掘、链接公益慈善组织、驻区单位、爱心企业和人士等慈善**,形成慈善**共募共用共享机制;****社区困难群众的需求信息,建立困难群众与社会慈善**对接机制,实施慈善救助计划,帮助困难群众改善生活状况,切实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 服务时间
服务时间:2025年5月20日--2026年5月19日
四、项目金额: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五、投标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必须是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社会组织,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应划入公益****事业单位,****监管局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组织机构、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上年度 年检结果须达到“合格”。需提供法人登记证书(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明等相关复印件;
3.服务涉及领域与其被核准的业务范围相符;
4.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只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5.供应商需提供工作人员相应的职业证书复印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文件内容
(一)项目实施方案;
(二)项目报价表;
(三)本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为原件,必须有法人代表的签名并加盖公章,复印件无效;
(四)有效的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或其他证件;
(五)2024年度财务审计****银行****银行资信证明;
(六)缴纳税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
(七)信用记录;
(八)单位业务范围相关证明资料;
(九)内部管理制度。
八、投标、开标和中标标书代写
(一)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5月9日 17:00 止,投标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到****社会组织办306室,未按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未能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一律不接收。投标文件须五册(正本一册、副本四册),且单独A4纸装订成册并标注页码,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封面上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标书代写
递交材料时间:工作日9:00时至12:00时,14:00时至17:00时。
(二)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年5月12日9:30。市民政局会议室开标,请投标本项目的相关人员准时参加。标书代写
(三)评审结束后,在****公众号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三天。
(四)若投标供应商少于3家,将中止此次采购活动,重新招标。
九、评标方式
(一)由********小组,本着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根据项目需求、供应商条件、报价要求和实际响应报价情况等,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二)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附件。
十、采购须知
(一)响应供应商联系人电话(手机)必须保持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二)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在****公众号发布。
(三)联系人:朱海燕 电话:0470-****453
附件1:2024年度政府救助和慈善帮扶有效衔接试点服务项目技术指标
附件2:《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