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区三所一队迁建项目已由**市****委员会以**发改浦[2025]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代建单位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初设、方案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区浦里新区临港组团。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建设用地面积67328.52㎡,总建筑面积25880.75㎡,包括看守所、拘留所、****中队营房等,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绿化、道路及硬质铺装、室外综合管网、围墙等工程。
2.3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 19561.91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设计合同估算金额: 204.92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范围内方案设计(含工程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以及项目评审手续办理(含提供审批部门要求的各项文件资料等)及其他相应的技术服务工作,设计成果须经相关部门审查合格。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智能化弱电、电器、暖通、室外管网、园林绿化、装配式建筑专项、绿建专项、节能专项等。
2.5 设计服务期限: 30日历天;其中10日历天内提交方案设计文件;方案设计审查通过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送审稿,直至取得初设批复(含概算批复)。
2.6 标段划分(如有):本次招标为一次性方案设计(含工程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另行招标。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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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市******园区办公楼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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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市******社区人民路1937号1栋1单元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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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李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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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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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405434 | 邮编: | 405400 |
| 联系电话: | 023-****3257 | 联系电话: | 135****59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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