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政府批准,******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位于**县桥山街道办梨园村2024-0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用途 |
宗地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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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
| 2024-02 |
桥山街道办梨园村 |
住宅用地 |
51314平方米(合76.97亩) |
不高于2.7 |
不低于30% |
不高于20% |
70 |
2100 |
10200 |
100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报名参加。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19日按下列联系方式获取拍卖出让文件及提交书面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时间及递交报名资料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16时整。标书代写
五、展示期为2025年5月19日至5月20日。
六、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竞买条件的,我局将在2025年5月19日17时确定其竞买资格。
七、拍卖时间及地点。
拍卖出让时间:2025年5月21日上午9时开始。
拍卖出让地点:****交易中心交易厅。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土地拍卖成交后,竞得人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执《成交确认书》及拍卖成交价款50%以上的交款******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剩余50%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否则视为违约,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土地现状条件以现状为准。
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高女士 郑先生
联系电话:132****2166 139****2225
联系地址:**市**区红化煜**光芳华公寓一单元602
十一、竞买保证金交纳账户。
开户单位:黄****拍卖中心
账 号:961********578****129003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县支行
******局
********公司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