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政府批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025-02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亩)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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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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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2号地块 |
宗地位于**县店头镇白石村 |
8588平方米(12.88亩) |
工业用地 |
大于0.6 |
大于25% |
50 |
95 |
190 |
5 |
|
二、竞买人范围及资格
2025—02号宗地竞买人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挂牌文件的索取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 5 月 30 日 17 时,持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及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到**市**区红化煜**光芳华公寓一单元602室报名索取挂牌文件。
四、挂牌时间与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时间为2025年 5月20 日 8 时至2025年 6 月 4 日 9 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挂牌地点为:****交易中心****服务中心南侧东楼7号楼A区2楼)。
五、竞买资格确认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5年 5 月 30 日 17 时前,核发竞买资格确认书。
六、合同签订时间及出让金缴纳时限
土地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执《成交确认书》及挂牌成交价款50%以上的交款******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剩余50%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否则视为违约,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现状土地条件:以现状为准。
八、详细情况请参阅挂牌文件
九、****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市**区红化煜**光芳华公寓一单元602室
联系人: 高女士 郑先生
联系电话:132****2166 139****2225
收款单位:黄****拍卖中心
账 号:9610 0801 0035 7867 2012 9003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县支行
******局
********公司
2025年 4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