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 项目概况 **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法图斑专项整治工作技术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磋商公告要求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5年05月15日15时00分(**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1.1项目编号:YNRTZZ 2025-169-42号;
1.2项目名称:**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法图斑专项整治工作技术采购;
1.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1.4预算金额:32.00万元(叁拾贰万元整)
1.5最高限价:32.00万元;
1.6采购需求:(一)根据省、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相关工作要求,完成省、市、县下发图斑的核查,问题图斑矢量数据处理、分析,驻点指导,外业核查,整改验收、举证等工作;(二)填报相关系统报盘销号;(三)数据整合与成果编制,收集整理数据、建立整改台账、编制整改报告;(四)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供相关业务的技术支持。
1.7服务期限:1年。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依据《****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试行“承诺+信用管理”准入管理制的通知》(曲财采【2024】16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下列相应条件的资格承诺函,不再需要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不存在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
注: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承诺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评审时,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或者转包。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乙级测绘资质或以上;
(2)本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与该项目相关专业中职及以上职称,有主持过类似项目的经验;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 2025年04月30日9:00起至2025年05月09日17:30分(**时间),于规定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资格承诺函原件(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时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资料清晰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存备查)(6)企业资质证书(7)项目负责人注册证或职称证,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未带或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将不售予招标文件。
2.请到****(**区三江大道17号安厦蓝光雅苑10栋1-6号商铺)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费售价400元/份。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05 月15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开始时间:2025年05月15日15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3.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及磋商地点:****农业农村局一楼会议室。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本次采购活动中,各投标方的安全和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采购方一概不负责任。本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于其他媒介转载的公告不承担任何责任。
1.若有变更补遗请供应商自行在采购与招标网上查获。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农业农村局
地址:**省**市**县爨乡路196号
联系人:何师
联系电话:159****66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三江大道17号蓝光雅苑10栋1-6号商铺
联系人:刘师
联系电话:186****2145 0874-****8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师
电 话:186****2145 0874-****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