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转让】整体转让汕头市南澳县后宅镇海滨路中段南丰大厦201号、701号两处房产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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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转让】整体转让**市**县后宅**滨路中段**大厦201号、701号两处房产
发布时间:2025-04-30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整体转让**市**县后宅**滨路中段**大厦201号、701号两处房产

建筑面积:合计1140.7平方米

转让底价:378万元

保 证 金:50万元

项目编号:****

资产概述:本次整体转让的两套房产包括:

序号

名称

房产证号

建筑面积(平方米)

规划用途

1

**市**县后宅**滨路中段**大厦201号

粤房地证字第C****141号

606.26

综合

2

**市**县后宅**滨路中段**大厦701号

粤房地证字第C****145号

534.44

办公



(二维码)项目网址链接:

https://www.****.cn/content/****0425/hAegioVLkuYNMLGF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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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披露事项:

1.本次标的资产按现状交易。本次标的资产面积根据转让方现有的房地产权证中记载的数据确定,如与实际情况不符,以国土房管部门登记数据或测绘数据为准,交易价格不因面积变化而改变。

2.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资产现状、房地产权属变更登记等事宜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标的资产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充分考虑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瑕疵,参加本次转让交易活动,并承担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过户、权属变更登记等一切风险。

3.标的资产目前处于租赁状态,两处房产均出租给同一位承租方,租期至2026年2月15日。

4.优先权人不放弃优先权,承租人须在本项目信息公告期内到产权交易机构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否则视同承租人自行放弃受让标的资产的优先购买权。

5.标的资产已缴纳土地出让金,使用年限至2052年4月28日止。

6.转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组织踏勘,意向方需提前预约。

7.其他披露事项详见项目信息公告。

三、项目图片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020-****0221

联系地址:**市天**路28****广场中座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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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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