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与流溪游船**运营项目招募公告
本项目为********广场与流溪游船**运营项目,招募人为****。项目已具备招募条件,现进行公开招募,欢迎有服务提供能力且信誉良好的应答商前来报名参与。
1.1.1.项目名称:****广场与流溪游船**运营项目
1.1.2.招募单位:****
1.1.3.招募内容:为开****广场与流溪游船**运营项目,打造**地标性旅游目的地,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现****(下简称招募人)拟对**市**区良口镇御泉大道61****广场(含北侧荔枝林地块,合计240亩)、场内三个半球体建构筑物场****广场北侧半球体建构筑物796㎡的使用以招募人实际工作计划为准)、****广场码头、**电站码头及附属设施设备**招募相关专业领域且有经验和实力的企业参与本项目的开展。
本招募项目分为两个子包,兼投兼中。
子包1:****广场**运营项目
子包2:**区流溪游船**运营项目
1.1.4.**年限:15年。
1.2.1.应答方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法人的合法分支机构)或为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注册证书;分公司(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公司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证明材料【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资料(如有)】;
1.2.2.应答方至今具有至少一个自行建设开发或与他人**、合资文旅开发或经营相关项目经验(需提供**、合资合同,自建项目等证明材料);
1.2.3.****公司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无法正常经营的情况(需提供附件:经营状况承诺函);
1.2.4.应答方在参与本次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n/)查询信用信息报告复印件】;
1.2.5.应答方对项目投资金额和收入分配要求如下【需提供附件:投入金额说明、收入分配表】:
| 项目所属子包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额度 |
收入分配条件 |
| 子包1 |
****广场**运营项目 |
**期前三年内投入金额不少于300万元,**期内总投资不少于1000万元。 |
应答方年营业收入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营业收入不低于8%向招募人支付分成(计算公式:分成金额=(年营收额-100万元)×不低于8%的分成比例); 应答方支付招募人不低于15万元/年的保底分成,营业收入分成金额不足保底金额的,按照保底金额支付。 |
| 子包2 |
**区流溪游船**运营项目 |
**期前三年内投入金额不少于60万元 |
应答方年营业收入超过50万元的部分,按营业收入不低于8%向招募人指定的合同主体支付分成(计算公式:分成金额=(年营收额-50万元)×不低于8%的分成比例; |
1.2.6.应答方需提供廉洁诚信承诺书;
1.2.7.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的形式申请(需提供附件:非联合体应答承诺函)。
1.3.1.本次招募项目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招募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18时00分至2025年5月7日18时00分(**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应答方,请下载公告附件中的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毕后发送一份打印盖章扫描版及一份EXCEL版至招募经办人邮箱:****@163.com。
1.3.2.报名确认通过后,招募经办人将发送本项目招募文件至潜在应答方报名登记表填写的邮箱,请潜在应答方注意查收。
1.4.1.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18时00分;地点为**市**区街口街府前路98号16楼;标书代写
1.4.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申请文件,为无效应答,招募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募公告仅在微信公众号:“**城投”上发布。本公告内容及后续的公告修改、补充,以微信公众号:“**城投”上发布的内容为准。除上述渠**,我司未在其他任何网站、公众号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募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司为招募主体的招募信息为非法转载,均属无效。
招募人:****
地址:**市**区街口街府前路98号14楼
招募经办人:徐小姐
联系电话:139****2282
电子邮件:****@163.com
招募人:****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