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2025年仪器检定校准项目询价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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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仪器检定校准项目询价的公告

为确保检测仪器设备测量结果的准确性与可靠性以及各项检测工作严格按要求规范开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我中心拟采用询价方式,公开遴选一家具备资质的服务商,开展仪器设备检定校准工作。现诚邀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服务商参与报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5年仪器检定校准项目

二、服务要求:对我中心现有部分仪器开展检定校准(详见计划表)

2025年度常规检测仪器设备计量检定校准计划表.xlsx

三、报价人资格: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完整的资质认定(CMA)证书****实验室(CNAS)证书(含附表)的盖供应商公章扫描件,如有外包项目,需标明,并提供对方资质和证书扫描件。外包项目不得超过10%。

四、报价材料要求: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及其证书附表复印件。

五、报价截止时间和地点:报价人应在2025年5月6日18时前,将报价文件密封当面递交或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到****办公室,地址:**县**镇**港华街1号,邮箱:****@126.com,逾期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六、信息发布

****公司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的报价文件,我中心将组织有关专家集中进行评审,在完全符合服务要求的前提下,****公司,****中心微信公众号对外公布。

七、业务咨询联系人:

陆老师,电话:0771-****181。

特别说明:本公告非设备招标公告,仅为本单位有意向计划采购设备的初始市场调研、论证阶段的资料收集,与最终设备采购与否和采购结果无直接关系,所有资料为无偿提供参考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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