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县**镇农林村道路改造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改革局以“通发改审批字〔2024〕6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资金来源为申请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资金690.00万元(包含以工代赈劳务报酬220.00万元,占申请以工代赈资金31.88%),地方政府配套20.00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5年**县**镇农林村道路改造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
2.2 建设规模:项目改建道路7条,总长度7784m,铺装面积31136m;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4 建设地点:**县**镇农林村;
2.5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
2.6 招标控制价:****117元;
2.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1.****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 企业在投标文件****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根据《****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 号)文件要求,**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3.其他省 (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
3.4 信誉要求:
(1****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商行****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n)上未有行贿犯罪行为;标书代写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外埠企业执行《**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吉建办〔2023〕32号文件要求;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9日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16时3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地点:****(****@qq.com);
4.3 方式: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获取: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的彩色扫描件,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4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5月23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日报副楼4楼第一开标室;标书代写
5.3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4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省**市**县民主路1037号
联系人:李剑光
电 话(办公电话):138****1090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关区东岭南街58-8号平层
联 系 人:张文涛
联系方式(办公电话):0431-****7789、181****4143
****管理部门:****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