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新区2025年第三批市政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30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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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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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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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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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2025年第三批市政项目设计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高新区2025年第三批市政项目设计

1.2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1.4 招标人:****

1.5 项目业主:****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高新区2025年第三批市政项目设计

2.2 招标项目编号:****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2.5 建设地点:**市高新区区内

2.6 建设规模:项目包括**大道、创淮路、中肯路(北分溪路)、创思路、创想路、创智路、启明路、启元路、启运路、启智路、启航路、创谷路、创科路等。其中,**大道为城市主干道。具体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7 项目投资估算:总投资约168879万元。

2.8 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暂定1095日历日)。

2.9 招标范围: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2692万元。

2.13 其他:设计周期要求:招标人明确修改内容后7个日历日内完成方案设计;在方案经相关部门审查通过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在初步设计评审合格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1工程设计资质须满足下列之一:

(1)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和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2)市政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1.2工程勘察资质须满足下列资质之一:

(1)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分项))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单个合同总设计费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市政道路项目(须同时含有道路设计和排水设计)工程设计业绩。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道路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1.4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投标人财务要求:/

3.1.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标书代写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标书代写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标书代写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标书代写

3.1.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如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为两家,则须同时满足:

①联合体成员中的牵头人须满足上述工程设计资质要求,至少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设计任务,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3.1.2、3.1.3和3.1.6条要求;

②联合体非牵头人须满足上述工程勘察资质要求,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勘察任务,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3.1.6 条要求。

③投标人商务文件初步评审业绩及详细评审业绩、项目负责人及其业绩、投标人奖项荣誉、项目负责人奖项荣誉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2)如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为三家,则须同时满足:

①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设计任务的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须满足上述工程设计资质要求,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3.1.6 条要求;

②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勘察任务的联合体成员须满足上述工程勘察资质要求,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3.1.6 条要求。

③投标人商务文件初步评审业绩及详细评审业绩、项目负责人及其业绩、投标人奖项荣誉、项目负责人奖项荣誉须为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设计任务的牵头人(或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4月30日 至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8516。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5033。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26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定性定量评审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定标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8.1 开标时间:2025年5月26日10时00分标书代写

8.2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市**新区**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大道与**路**)2楼3号开标室标书代写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标书代写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网站、**省公共**交易监管网、**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

地址:**省**市高新区长**路2221号

邮编:230000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3630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760号

邮编:230000

联系人:陈工

电话:0551-****5033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12-****8516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3830、0512-****8516

11.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市****管理局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

电话:0551-****3530、0551-****3680

12. 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13. 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中心徽商
户名:****交易中心
账号:102********010********782
开户银行:****公司****支行
中国银行
户名:****交易中心
账号:179****58326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支行

附件(3)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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