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龙岩市南部新城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北环路前头岭段、莲花水厂等高水高排治理)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一)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30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省**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北环路前头岭段、**水厂等高水高排治理)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一)
信息时间:2025-04-30

**省**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北环路前头岭段、**水厂等高水高排治理)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一)

招标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省**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北环路前头岭段、**水厂等高水高排治理)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如下: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改为:****9062元,其中:暂列金额:807855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元,甲供材料费:0元。

2、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以本次发布的为准(2025年04月30日发布)。

3、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第14.5.2条第(4)点改为:本工程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土石方(含泥浆、淤泥)或废碴等外运按挖掘机或装载机挖装,10T以外自卸汽车运,废土(碴)运距暂按4km计算,结算时按实计取。废土(碴)处置费用按《****政府关于印发**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龙政综[2021]94号)、《****建设局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废土管理工作的通知》(龙建建[2013]110号)、《****政府关于印发**区建筑材料运输及废土处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永政综〔2020〕195号)规定计取,有新文件规定的,按新文件规定执行,并应提供有效票据。****政府有出台建筑垃圾处理相关文件,则运距及垃圾处理依时间界限按文件执行。如因承包人未取得渣土办处置证的,废土(碴)处置等费用不计取,承包人因未按《****政府关于印发**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龙政综[2021]94号)、《****建设局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废土管理工作的通知》(龙建建[2013]110号)、《****政府关于印发**区建筑材料运输及废土处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永政综〔2020〕195号)及有关最新文件规定要求施工而造成的罚款或处罚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弃渣的运输车辆必须按照发包人要求挂工程牌(注明工程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服从管理。

4、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第14.5.2条第(5)点改为:本工程砼按非泵送商品砼计算,运距暂按4.5km考虑,最终按实签证结算。

5、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第21条补充条款增加(1)条:本项****泵站的质量保修期为2年。

6、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4节合同附件3第二条第7点改为: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本项****泵站的质量保修期为2年。

本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5年04月30日

招标正文.doc

(2025.****.30)**省**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北环路前头岭段、**水厂等高水高排治理)(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zip

[****001]**省**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北环路前头岭段、**水厂等高水高排治理).LYCF

(北环路)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一).pdf

澄清公告.pdf

附件(5)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