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县(梅坑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二期(2024)工程梅坑镇新坪村佳社自然村建设点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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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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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梅坑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二期(2024)工程梅坑镇新坪村佳社自然村建设点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补充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

更正内容:

补充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4.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c.****.cn)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5.请供应商按“远程开标”有关要求,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响应/报价。电子标服务

6.在截止时间前,请各供应商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7.开标/唱价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唱价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标书代写

8.在谈判/磋商期间,供应商未按要求在云平台“等候大厅”填写/响应谈判/磋商承诺和报价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关于本公告附件的相关说明:(1)资格性审查“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格式详见本采购公告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梅坑镇梅北路3号

联系方式:0751-****2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工业中路8号二楼****

联系方式:0751-****9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0751-****916

****

2025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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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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