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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汕路(金坑-中新段)人行**工程第三方监测服务 |
| 正常 |
| **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汕路(金坑-中新段)人行**工程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汕路(金坑-中新段)人行**工程第三方监测服务 | ||
| 标段(包)名称 | 广汕路(金坑-中新段)人行**工程第三方监测服务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地点 | **市**区 |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区财政投资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详见招标公告 | ||
| 招标内容 | 2.2.2 招标范围: 根据招标文件技术条件的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申报监测方案。确保监测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1、招标内容:依据施工图及相关规范要求,开展工程第三方监测工作。以下描述为概括性描述,具体工程范围、规模、招标内容以施工图纸、监测方案、有关规范及招标过程中所发出的相关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本工程第三方监测服务为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监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地铁21号线全站仪自动化三维变形监测点埋设、****车站附属沉降监测点埋设、地铁21号线全站仪自动化三维变形监测、隧道结构现状检查(三维扫描)、人工现状调查(隧道结构病害普查)、****车站附属沉降监测等第三方监测技术服务。 2、服务范围除以上工作外,还包括: ①根据《**市建设工程融合监管平台基坑监测预警系统》、《高支模实时监测警报系统》要求,中标单位需配合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中标单位需按****建设局的规定,开通基坑监测数据管理系统账号,配备能实时上传监测数据的相关仪器设备,并具备将监测数据实时上传至**市建设工程融合监管平台基坑监测预警系统的能力及经验。 ②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监测工作的协调,申报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监测和建筑物主体沉降观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项目****档案馆备案; ③在进行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业主、代建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且投标报价(合同价)中已经综合考虑了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④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如需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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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期(交货期) | 自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为止,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及验收工作要求。 | ||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911.12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项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工程勘察资质(①或②或③):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②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③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注:工程勘察企业资质证书有****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建设部****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执行。 (2)投标人****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计量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内;(认证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的监测工作范围,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如投标人所属地区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不再受理CMA计量资格认定的,该企业分支机构持有的有效期内的CMA计量资格资质认证证书视同为该投标人的有效证书。 3.4、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5、投标登记前,申请人****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是****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3.6、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五)。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3.9、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均按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处理。 注: 1、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2、勘察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填写。投标人还应当符合《****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建设部****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一)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已取得新证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标书代写 (二)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未取得新证的,以中华人民****建设部或相关主管行政部门发布的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或通知、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简称四库一平台)、或****建设厅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简称三库一平台)中企业资质信息为准,并提供资质信息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标书代写 (三)投标人未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或未按第(二)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将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其提供申请资质延续的相关证明资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或申请回执等)或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如未能按本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投标人,视为资质已失效,不通过资格审查。 (四)根据资质证书批准延续后企业方能承接相关资质范围内的工程的原则,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尚未取得资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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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公司****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cn/)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05-01 00: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05-22 16:00: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05-22 16:0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标书代写 | 线上递交 |
| 开标方式标书代写 | 线上开标标书代写 | 开标时间、地点标书代写 | 开标时间:2025-05-22 16:00:00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中心**交易部开标室 标书代写 |
| 公告发布媒介 | **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 招标人 | **** | 办公地址 | **科学城揽月路162号创意大厦B2主楼三楼 |
| 招标人联系人 | 曾工 | 联系电话 | 020-****8066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办公地址 | **省**市**区**市**区春满街35号2号楼4楼、5楼、6楼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王工 | 联系电话 | 131****1285 |
| 招标监督机构 | **** | 联系电话 | 020-****8066 |
| 发布责任人 | ****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