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施工及监理等单位:
根据《****建设厅关于**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改进应用的通知》(粤建市函〔2018〕1564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要求及我局相关工作职能,“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中“关键岗位人员解锁、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事项由我局工程质量监管二科负责,现就办理该两项业务流程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关键岗位人员解锁
根据《通知》第二条(二)省级平台解锁条件:已在省级平台入库并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后即可解锁关键岗位人员。已在同一工程项目中办理多个施工许可证的,省级平台在所有施工许可证均办理解锁后,自动对关键岗位人员在该工程项目解锁。
(一)《通知》第二条(三)直接使用省级平台的地市按以下步骤解锁:
1.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或监理企业均可登录省级平台,选择施工许可证,填写解锁申请并上传电子证照材料,提交至核发施工许可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监理企业应先协商一致,由一家单位申请解锁。
2.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省级平台即解锁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
(二)为便于关键岗位人员解锁工作的管理及企业查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程项目,企业应在“三库一平台”上填写《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解除锁定申请表》并上传电子证照材料(详见附件2),需同步向我局提交纸质材料(附件2):
(1)因故中止施工的工程项目;
(2)已实际竣工,建设单位因故未办理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
(3)已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因故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项目。
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一)《通知》第二条(三)3.工程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且该环节信息未入库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应按历史业绩补录方式填写该环节信息,提交主管部门审核。环节信息经审核通过后即完成在省级平台入库。
(二)企业在“三库一平台”上申报竣工验收备案事项(同一个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如有分阶段、分栋验收备案的,必须在最后一个项目完成验收备案后再申报),在“三库一平台”上申报并上传电子证照材料(附件3)后,推送至****,无需提交书面申请。
特此通知。
附件:1.《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解除锁定申请表》
2. 关键岗位人员解锁电子证照目录
3. 竣工验收备案电子证照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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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1日
(联系科室:市住建局工程质量监管二科;联系电话:0758-****16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