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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依法受理****法定代表人****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备案申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卫医发〔2008〕35号)要求,现将医疗机构变更登记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类 别:中心卫生院
级 别:一级
名 称:****
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科;计划生育专业/儿科/口腔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
床位:51张
增设科目:眼科/耳鼻咽喉科/皮肤科/精神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
法定代表人:吴成福
负责人:吴成福
地点:**市德厚镇街上
审查情况:经审核,该医疗机构向我局提交的增设诊疗科目备案申请,资料齐全且符合备案要求。医疗机构增设诊疗科目审批前公示期为10天(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10日),依法接受各界监督。
受理部门:****卫生健康局
电话:0876-****963
****卫生健康局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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